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机构设置
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内设机构及职责
办公室: 负责离退休干部、党组织和党员信息数据的统计和信息化管理工作。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和综合性政策文件起草。协调安排省级离退休干部的组织生活。负责机关日常运作工作。负责机关机要、文档、保密、财务等工作。负责重大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效能考核工作。
组织宣传处: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,研究拟订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,抓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、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,协调做好离退休干部及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工作。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及党组织活动,引导离退休干部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。负责宣传和推介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以及先进集体和个人。承担自治区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服务管理处: 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,研究拟订落实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,协调解决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、生活待遇方面的困难和问题,做好困难离退休干部帮扶工作。指导离退休干部社团工作。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的组织引导。指导离退休干部开展志愿服务。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活动开展,丰富离退休干部精神文化生活。承办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。
机关党委(人事处):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、干部人事、机构编制和离退休干部工作。
自治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:挂靠在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。
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
宁夏老年大学服务中心(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校):内设办公室、组宣科、教务科、教研培训科、学员管理科、后勤保障科6个正科级机构。
1.负责宁夏老年大学具体工作。
2.负责全区老年大学工作人员培训工作。
3.组织开展与市、县(区)老年大学的学习交流。
4.指导市、县(区)老年大学业务工作和负责自治区离退休干部党员培训教育工作。
宁夏老干部活动中心:内设办公室、活动科、综合服务科、设备管理科4个正科级机构。
1.负责组织开展区直机关离退休干部的各项活动。
2.负责省级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。
3.负责管理老干部活动中心的各种协会、学会等工作。
自治区离职干部休养所:内设办公室、离休干部服务管理科2个正科级机构。
1.负责落实住所老干部、老干部遗孀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。
2.负责区属国有破产、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。